經公司研究決定,2017年春節放假安排如下:
2017年1月21日(年二十四) 至2月5日(正月初九) 放假,假期共計16天。
按國家規定,全體員工均享有7天有薪假期(1月27日至2月2日)。
另根據員工工齡不同,每一年工齡再享受2天的有薪年假,依年遞增,上設封頂,即有薪年假最長不超過9天。(滿一年工齡可享受7+2=9天有薪假期,滿兩年工齡享受11天有薪假期,滿三年工齡享受13天有薪假期,滿四年工齡享受15天有薪假期,滿五年及以上工齡享受16天有薪假期。)
2月6日 (正月初十) 正式上班。
預祝春節安康、假期愉快!
企管部
2017-01-17